虽然建设监理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但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还是缺乏认识,对监理人员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也不甚了解。
有些业主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雇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按自己的要求办事。质量监督机构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因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
由于对监理人员工作的模糊认识,使工程建设各方在关系的协调上不顺畅,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实施,监理效果不够理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出现漏洞。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还容易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
工程监理项目名称 | 面积(万 m2) | 监理项目规模 | 工程投资(万元) | 委托单位 | 时间 | 成果或进度 | 备注 |
宁新路拓宽及污水管道工程 | 长约4500米,宽50米 | 5913 | 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3.5.15 | 竣工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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